家有遗传代谢病患儿看过来 最高可获一万元救助
发布时间:2019年10月11日 15:48 来源: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
为做好出生缺陷救助工作,不断提高患儿诊断治疗率,减轻患儿家庭负担,国家卫健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自2017年起,在我省实施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试点项目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,根据国家卫健委要求,我省决定在原有12家项目实施单位的基础上,新增5家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实施单位,洛阳市妇儿医疗保健中心作为洛阳市唯一的项目实施单位榜上有名。
出生缺陷(遗传代谢病)救助项目方案(2018年版)对救助患儿年龄范围、补助标准和次数等进行了调整。救助病种涵盖异戊酸血症等48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检测出来的病种,以及先天性甲状腺疾病等其他30种遗传代谢病病种。
凡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患儿,均可申请救助:
✿0至18周岁(含18周岁)临床诊断患遗传代谢病的患儿;
✿家庭经济困难,能提供低保证、低收入证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(居)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;
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000元,国家级贫困县患儿的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。
具体补助标准为:
对患儿在2015年1月1日(含当日)至今,在医疗机构的诊断、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,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,给予1000元至10000元补助。患儿在获得第一次补助金(以基金会救助时间为准)之后可申请第二次补助。
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,可携带相关证明和材料,到市妇儿医疗保健中心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请。
咨询电话:63296915
责任编辑:赵柳玉